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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365在线平台(集团)有限公司莲华校区商铺招租项目(六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4日 | 编辑:admin | 关闭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2020】3号)和《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云财资【2020】1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招租方经营用房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bat365在线平台(集团)有限公司莲华校区(学府路)部分商铺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对外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竞租人)参与竞价。本次公开竞价以最后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商铺概况

  商铺代号

  商铺名称

  坐落位置

  总层数

  拟出租楼层

  拟出租面积(㎡)

  经营范围

  年租金底价(元/年)

  竞价保证金(元)

  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

  318号铺面

  学府路318号

  7

  1

  26

  除餐饮业外,需合法合规

  24960.00

  10000.00

  三个月租金

  2

  332号铺面

  学府路332号

  7

  1

  37

  除餐饮业外,需合法合规。

  35520.00

  15000.00

  三个月租金

  3

  334号铺面

  学府路334号

  7

  1

  35

  除餐饮业外,需合法合规。

  33600.00

  15000.00

  三个月租金

  (二)招租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二、承租要求

  2.1承租人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合法经营。承租人承担自身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2.2承租人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

  2.3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以所承租的房屋入股联营牟利,否则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租赁合同,承租人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4承租的房屋不得经营餐饮服务项目以及学校规定的不得经营的项目。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单方面无条件与承租人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且不退还保证金,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和不良后果。

  2.5承租人须自行妥善解决由所经营项目引起的噪声、污染等各种纠纷,由此造成学校介入纠纷的,学校有权立即无条件中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2.6承租人不得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结构性改造,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或非结构性改造必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同意。

  2.7承租期满,房屋装修产权归学校,承租人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装修,也不得以已经花费的装修费用要求学校和下一轮中标者补偿。建筑物内部属于承租人购置的可移动物品或经营设施,承租期满后经学校认定后可以搬走,逾期未搬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在bat365在线平台(集团)有限公司校园网上发布。

  四、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2日(09:30-16:3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涵初、张译文

  联系电话:66051608